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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第7章 病机] 【第一节 发病】三、发病类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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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20-3-29 19:24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三、发病类型

            发病类型,是邪正交争结果的反映。由于正气强弱的差异,病邪的种类、性质、人侵途径、所中部位、毒力轻重不一,故发病形式有所不同。概括起来,主要有感邪即发、徐发、伏而后发、继发、复发等类型。

    (一)感邪即发

            感邪即发,又称为卒发、顿发,指机体感受病邪后,随即发病。常见于外感六淫、部分疠气、中毒、外伤及虫兽伤、情志过激等所致的疾病。根据邪正交争原理,感邪后正气抗邪反应强烈,可迅速导致人体阴阳失调,并表现出明显的临床症状和体征。感邪即发多见于以下几种情况:

            一是感邪较甚。六淫之邪侵人,若邪气较盛,正气抗邪,常表现为感邪即发,为外感热病中最常见的发病类型。外感风寒、风热、燥热、暑热、温热、温毒等邪气为病,多感而即发。

            二是情志遽变。突然强烈的情志变化,如暴怒、过度悲伤等均可导致气机逆乱,气血失调,脏腑功能障碍而骤然发病,出现突然昏仆、不省人事,胸痹等危急重证。

            三是感受疠气。由于其性毒烈,致病力强,来势凶猛,感邪后多病情危笃,发病暴急,常相“染易”, 以致迅速扩散,广为流行。

            四是毒物所伤。误服有毒食品、药物中毒、接触或吸入毒气、秽浊之气,可使人中毒而迅速发病,甚至出现死亡。

            五是急性外伤。无论何种外伤,伤人后立即发病,称为急性外伤。外伤不仅可直接损伤人体的皮肉、筋骨、内脏,甚可致人立即死亡。

    (二)徐发

            徐发、徐缓而病的发病类型。徐发与致病因素的种类、性质。以及休质因素等密切相关、徐发多见于内伤邪气致病,如思虑过度、房事不节、忧愁不解、嗜洒成癖等,常可引起机体渐进性病变、不断积累、而逐渐出现临床症状;又如年老体虚,虽感外邪,正气抗邪无力机体反应性降低,常徐缓发病。在外感病邪中,如感受湿邪为病,因其性黏滞重浊,起病多缓慢。

    (三)伏而后发

            伏而后发,指感邪之后、邪藏体内,逾时而发的发病类型。这种发病形式多见于外感病和某些外伤病。如感受温热邪气所形成的“伏气温病”“伏暑”等。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说:“冬伤于寒,春必温病。”这些论述开创了伏气致病的先河。外伤所致的肌肤破损,经过一段时间后发为破伤风、狂犬病,亦属伏而后发。伏而后发形成的机理,多因当时感邪较轻,或外邪所中部位表浅,正气处于内敛时期,正邪难以交争,邪气得以伏藏。伏邪致病,一般较重且多变。

    (四)继发

            继发,指在原发疾病未愈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,继发病必以原发病为前提,二者联系密切。如肝阳上亢所致的中风,小儿食积所致的疳积,肝气郁结日久继发的“瘤积”“鼓胀”, 久疟继发的“疟母”等。

    (五)复发

            复发,指疾病已愈,在病因或诱因的作用下,再次发病。引起疾病复发的机理是余邪未尽,正虚未复,同时还有诱因的作用。诱因可致余邪复盛,正气更虚,从而使疾病复发。由复发引起的疾病,称为“复病”。

    1. 复发的基本特点

            复发的基本特点为:①临床表现类似于初病,但又不完全是原有病变过程的再现,比初病的病变损害更为复杂、更为广泛,病情也更重。②复发的次数愈多,其宿根难除,大多反复发作,静止期的恢复也就越不完全,预后越差,易留下后遗症。③大多与诱因有关。

    2. 复发的主要类型

            由于病邪的性质不同,正气强弱各异,邪正交争态势不一,故复发的类型大致分为少愈即复、休止与复发交替、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交替等三种类型。

            (1)疾病少愈即复发  指疾病恢复期,在复感外邪、饮食不慎、劳累过度等诱因下,可致余邪复燃,正气更虚,从而引起复发的类型。多由于疾病恢复期余邪未尽,正气已虚所致。如湿温、温热、温毒等疾病,在恢复期若调养不当,则容易导致复发。

            (2)休止与复发交替  指初次患病时,经治疗虽症状和体征消除,但疾病仍有“宿根”留于体内,在诱因作用下导致复发的类型。“宿根”的形成,一是由于正气不足,无力祛除病邪;二是病邪性质重浊胶黏,难以清除。如休息痢、癫痫、结石所致的疾病,休止期如常人,在诱因作用下而致复发。

            (3)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交替  指疾病慢性缓解时症状较轻,由于诱因的刺激导致急性反作而症状较重的类型。如哮喘、鼓胀、胸痹等病证,在慢性缓解期症状表现较轻,若因情志刺激,饮食不当,或重感外邪,或劳累过度等诱因激发,则可致疾病急性发作,症状加重。

            所以,治疗疾病时应注意扶助正气、祛邪必尽、消除宿根、避免诱因,以减少疾病的复发。

    3. 复发的诱因

            任何诱因,皆可助邪损正、导致机体正邪暂时相安的局面被打破,病机变化再度显现,从而导致旧病复发。诱发因素主要有:

            (1)重感致复  疾病初愈,因重感外邪致疾病复发者,称为重感致复。由于疾病初愈, 邪气未尽,病变过程也未完全结束,机体抵御外邪侵袭的能力低下,重新感邪易致疾病复发。其机理为新感之邪助长余邪,或引动旧病病机,从而干扰或损害人体正气,使病理变化再度活跃,致疾病复发。如感冒,常可因体质虚弱,反复感受外邪,而反复发作,缠绵难愈。一般而言,无论是外感性疾病,还是内伤性疾病,均可因重感邪气而复发,但临床中多见于热病新瘥之后。如《重订通俗伤寒论》说:“瘥后伏热未尽,复感新邪,其病复作。”因此,强调病后调护,慎避外邪,防寒保暖,对于防止重感致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          (2)食复  疾病初愈,因饮食不节、饮食不洁等因素导致疾病复发,称为食复。由于疾病初愈,脾胃尚虚,饮食尤当注意,如《素问·热论》说:“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。”不同疾病、不同体质,饮食亦各有所宜,脾胃疾患或过敏性体质常因饮食失宜而致疾病复发。如鱼虾海鲜可致隐疹和哮喘复发,过度饮酒或过食辛辣之品可诱发痔疮、淋证等。因此,对脾胃病和一些特殊体质的患者,在其疾病初愈之时,饮食调理显得尤其重要。

             (3)劳复  疾病初愈,因过劳使正气受损,而导致疾病复发,称为劳复。多见于内伤性疾病,如慢性水肿、哮喘、疝气、子宫脱垂、中风、胸痹等疾患都可因形神过劳,或房劳引动旧病复发。复发的次数越多,病变损害就越重,预后也就越差。因此,凡病初愈,切忌操劳,宜安养正气,防止复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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