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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第5章 汉唐时期医家] 第四节 陈延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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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22-4-1 14:38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本帖最后由 针灸学堂 于 2022-4-6 12:34 编辑

    第四节 陈延之

    生平与著作

      陈延之,生卒年月不详,据考为晋隋医家,著《小品方》。据《小品方》佚文推测,其原籍可能是北方中原地区,后随晋室南迁。陈氏是一位出身中上士族阶层、有一定社会地位、 具较高文化素养、学有师承可能为世医的临床医学家,行医范围可能以今长江、淮河流域为主。《小品方》是我国古代一部极 为重要的方书,对后世医学发展有很大的影响。唐代医事律令将《小品方》与《伤寒论》相提并论,同列为医生必读之书朝鲜、日本颁布的诸多医事律令均将此书列为医学生必修之课,足见其学术影响之广远。惜原书已佚,但从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引证的陈氏条文及《外台秘要》所引录的110条、《医心方》所引录的215条、《证类本草》引录的3条原文中,可窥其概貌。

      《小品方》,又名《经方小品》,十二卷。卷一至卷十一论述临床内、外、妇、产、儿、五官、外伤、皮肤、肛肠等科诸病要方与救治以及处方用药配伍方法、禁忌,由于当时社会流行服石之风,造成了一定的危害,书中还论述了服石解散诸方卷十二为“灸法要穴”,论述灸法穴位禁忌、诸病灸治方法,这是陈氏的一个重要思想。陈氏认为,灸法比针法较容易掌握,便于操作,易于推广应用。他提出的灸法理论,对丰富针灸学内容、促进针灸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。他是继葛洪之后又一位提倡灸法的先驱者。

    二、学说与贡献

    (一)灸法学说

      陈氏偏重灸法,既参考前人经验,又不囿于一说。他对不少灸法理论都提出了独特的见解,反映了他的灸宜灵活权变的思想。如对当时盛行的起泡化脓瘢痕灸,陈氏提出“ 避其面目四肢显露处”的主张,认为这些地方用瘢痕灸,“以创瘢为害耳”。对灸炷的大小,他认为应该沿用黄帝“灸不三分,是谓徒冤”的说法,因为艾炷底阔三分,才能完全覆盖在孔穴上,点火以后才能通过穴位、经络发挥作用。只有恰当掌握火量,才能使火气沿着经络到达所治疗的部位。若火量过大,易烧伤肌体火量过小,则火气不能运达,就会影响治疗效果。但对“江东及岭南地气温、风寒少”的患者, “当以二分以还, 极一分半也,遂人形阔狭耳”,说明还应根据地域、天气、人体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。

      在用灸的方法上,他认为壮数多少虽然有个大致要求,“ 但需准病轻重以行之,不可胶柱守株”。他用灸的壮数有多至一百壮的,也有少至十四壮的即使是同一种病,也有五十壮、一百壮、随年壮,甚至一日三次用灸的区别。如对狂犬病的治疗,《肘后方》 载第一次灸十壮,以后每日一壮,满百乃止《小品方》则是每次均灸百壮,并强调灸前须在局部放血泄毒,与病情相适应,发展了葛洪的灸疗学说。

      陈氏对施灸点火材料、引燃方法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。他承袭前人松、柏、竹、橘、榆、枳、桑、枣八种木材之火能损伤人肌肉精血、筋脉骨髓,不能点火施灸的观点,提倡最好引用“阳燧之火”古人以冰块做凸透镜聚焦太阳光点火,称火珠耀日,若天阴无日,也可用槐木引火,较以上八种木材为好或者用“人间相传之火”,以“摩膏布”或艾茎引火均可。

      关于火源及引火方式的选择,今人已不甚留意,只图方便,酒精、燃气随意而用,于临床疗效及副作用并未做深人研究。

    灸穴学说

      陈氏对施灸用穴有不少独到之处,从《备急千金要方》《千金翼方》《医心方》等著作中,可以找到他的30多个处方。其用穴特点是取穴少,一般每次一穴,多则二三穴。如治“心懊依、彻痛、烦逆”灸心俞百壮,治“心痛如刀刺、气结”灸膈俞七壮,都是一个穴治霍乱烦扰,“灸巨阙,并太仓,各十五壮”,为两穴。

      在配穴上,分为近道取穴和远道取穴,近道取穴法即头病负头部穴,四肢病灸四肢部穴远道取穴,如头病灸手臂部穴,心腹病灸胫足部穴,并且左病灸右,右病灸左。“孔穴去病,有远近也。头病即灸头穴,四肢病即灸四肢穴,心腹背胁亦然。是以病其处,即灸其穴。故言有病者可灸,此为近道法也。远道针灸法,头病皆灸手臂穴,心腹病皆灸胫足穴,左病乃灸右,右病皆灸左。非其处病,而灸其穴,故言无病不可灸也,非其身都无病,而徒灸者也。故言其穴所在之处无病,不横为远道穴灸,荷犯其禁耳,意为如此也,幸可更详也。”

      选穴中值得重视的是一病多方的同病异治法,体现了辨证论治的灵活性。如咳嗽病证就有12个灸方,其中有手太阴肺经上的中府、云门任脉上的天突、膻中、巨阙督脉的风府足太阳膀胱经上的大杼、肺俞足少阳胆经上的肩井足厥阴肝经上的期门足少阴肾经上的或中、俞府足阳明胃经上的气户。说明他根据咳嗽的不同病情和类型,区别不同情况选用穴位的观点。

      陈氏用穴并不局限于十四经穴,有时也用到经外奇穴,如《医心方》收集《明堂经》诸家11穴,其中有两个穴是新穴,并明确指出是出自《小品方》,即曲尺穴与膝目穴曲尺穴在“脚趺上,胫之下接腕屈曲处,对大指歧,当踝前两筋中央陷中是也”膝目穴在“膝内外目”,当指膝眼,并称能治下肢疾病。

      在看待禁灸穴时,陈氏说“ 黄帝经禁日不可灸者有十八处,而《明堂》说便不禁之。所以他很赞同曹氏“有病可灸,无病不可灸”的看法。《针灸资生经》根据这一思想, 发展为禁灸穴许灸三壮的看法。可见,陈氏在瘢痕灸、艾炷大小、壮数多少、禁灸穴位等许多问题上,都贯穿着他的灵活权变的思想。

      陈氏临床施灸取穴方法多种多样,非常灵活,经常使用一些特殊的方法。如治疗“卒狂言鬼语”,用甑带绑缚患者两手,同时灸左右胁下对准屈肘尖的部位,各七壮,“ 须臾鬼语自云姓名,乞得去。徐徐诘问,乃解其手也”。治疗腰痛,让患者直立,用竹杖柱地,度量至肚脐,以同样的长度自地面量至后背,正灸脊背骨上,随年壮,并告诫“灸竟藏竹,勿令人得之”。此法还可适用于男子痔疮下血、脱肛不人,女子月崩去血、乍止乍发及带下淋漓等病证。治“颓疝阴卒肿”,“合并两足,绑两大趾”,在两大趾跟角处当为大敦穴用艾丸不是艾炷灸。

    三、临床应用与学术影响

      陈氏认为灸法简单易行,便于掌握,使用范围广,疗效确切,他说“ 夫病以汤药救其内,针灸营其外。夫针术须师乃行,其灸则凡人便施。为师解经者,针灸随手而行非师所解文者,但依图详文则可矣。野间无图不解文者,但随病所在便灸之,皆良法。”这一思想与晋代葛洪“灸但言分寸,不明孔穴,凡人览之,可了其所用”的观点一致。唐代王焘亦提倡灸法,但他认为“针法古来深奥,令人卒不可解”,“针能杀生人,不能起死人”,所以《外台秘要》“不录针经,唯取灸法”。显然后者是-种学术偏见, 陈氏则是以普及医疗、方便百姓而提倡推广灸法。

      陈氏使用锋针可谓精思构虑,用心巧妙。他治疗种“身中忽有一处痛, 如打棵之状,不可堪耐,亦左右走身中,发作有时,痛发时则小热,痛静时便觉其处如冷水霜雪”的病证,先让患者服五香连翘汤,并用白酒煮杨柳树皮,以树皮暖熨身体患病部位,有红色瘀血点出现时,即用锋针刺出血。这种先通过内服药及热熨的办法使瘀血点外现,然后以瘀点为砭刺泻血点的治疗方法,值得今日临床效法。

      《小品方》虽然重视灸法,但对针刺疗法并不排斥,如治“眼肤肉生、覆瞳子者”方,即是用烧针针肤上,并说用割治疗法不如此法。又如治“骗病”,即是“以锋针数饞去血气,针写其结脉处”,这种方法直接泻病处经络气血壅滞以“解结”,取效迅速。

      此外,陈氏治疗小儿悬痈,用绵裹缠长针的针尖部,使针尖露出小如粟米,在泻血时可以控制砭刺深度,避免刺人过深。他的这种谨慎做法,值得学习和借鉴。

      陈延之 《小品方》对后世医学传承有很大影响。宋代高保衡、林亿等在校定《备急千金要方·后序》中说“臣曾读唐令,见其制,为医者皆习张仲景《伤寒》、陈延之《小品》...究寻于《千金方》中,则仲景之法,十居其二三,《小品》十居其五六。”唐医事律令独把《伤寒论》《小品方》两书并列为必读之籍,足见《小品方》在当时医学界的地位和影响。孙思邈《备急千金要方》、王焘《外台秘要》中大量收录《小品方》内容。清代陈修园把《小品方》与《本草经》《内经》《伤寒杂病论》并列,认为“ 方诸举业家,与四子书无异”。

      《小品方》当时不但影响着隋唐医学,还对朝鲜、日本医学的发展有重大影响。当时日本政府沿袭唐制,制定医学律令也把《小品方》列为医学生必修的五种医书之一。 日本701年颁布的《大宝律令》、718 年颁布的《养老律令》、927年颁布的《延喜式》都做过这样的规定。日本《医心方》、朝鲜《医方类聚》等书籍都收录了《小品方》的内容,可见陈延之的学术思想对海外针灸医学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。

      【思考题】

      1. 陈延之的针灸学术思想对后世有哪些影响?

      2.“近道取穴”与“远道取穴”在灸治时有什么意义?

      3.“无病不可灸”“有病者可灸”的含义是什么?

      4.陈延之对艾炷大小与施灸壮数有哪些认识?

      5.陈延之使用锋针的特点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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